“who built this police state?”

世界上有多少的領袖,而真正讓我們牢記的又有多少個?這些歷史上的領袖有的是流芳百世的偉人,也有的是遺臭萬年的暴君,但是無可否認的是,他們的所作所爲必定帶來了很大的影響才能成爲領袖界的經典。

        馬來西亞就有幸出了這樣一個經典領袖,還真的有勞他22年的政權讓馬來西亞從農業社會成功轉型到工業國家;當然也有勞他在位時不惜一切地抨擊西方的帝國主義(順帶建立一套所謂的“亞洲價值觀”)。這些“成就”讓他退位以後仍能成爲鎂光燈的焦點。

        今天馬哈蒂就登上了Taipei News裏的國際新聞頭條標題為:“Mahathir calls Malaysia police state 認真地閲讀,嘴角也不時露出一抹微笑,這應該稱之爲嘲笑還是可笑呢?亦可,反正沒差。

馬哈蒂說了兩句話,挺有意思的。“The habit of asking police to frighten people should be stopped,” “I consider this a police state. I also consider my civic rights have been taken away.”活在内安法令的不人道環境底下,看著許多的思想家、社運分子、甚至於普通的老百姓都被活活関進牢裏,受身心靈折磨。其實很多的民衆早已經對此麻木了,反正自小就養成了一種習慣,馬來人的特權不能多談,政府的壞話不能高談闊論;貪污不能提,腐敗不能講,每一次提起的時候,長輩們都會緊張地警告:“你千萬不能這樣說”。所以對於這些"白色恐怖"已經不是什麽稀奇的話題了,反倒是馬哈蒂,對於自己曾經熟悉的手段大驚小怪!那年他發現前副首相安華開始和他有政見不和時,就急於用内安法令,在無需任何控訴理由之下就直接押把他到牢裏,把這塊最大的障礙物給除掉。我敬愛的前首相啊,當年你獨領風騷的那個年代早就已經是用暴力來恐嚇並鎮壓老百姓了。在那年代已經有不少人士向你提出should stopped了 ,你卻都還是一意孤行啊!

下臺之後的馬哈蒂常常都會批評他親手提拔的阿都拉首相,批評首相不允許他公開演講,並對邀請馬哈蒂演講的民衆黨派施壓。其實這種civic right 早在1987年就已經被took away 了。當時華教勇士莫泰熙、沈慕羽、柯嘉孫由於不滿政府實施華小高職要由馬來人擔任,而展開了茅草行動。就這樣這些勇士被内安法令控訴,也算不上控訴,而是在沒有理由並不能申訴的情況下,直接地把他們押進牢裏。對於這種不人道的排除異議做法,馬哈蒂在2005年的中國日報表示:當時是因為華教課題製造了緊張情緒,政府為了緩和社會的緊張局勢,才用內安法逮捕人。

我國憲法第10條確實保障每一位公民的言論、集會及結社自由。既然集會是受到保障並且是屬於我們的公民權利, 爲什麽茅草行動會遭到對付?縱使是爲了緩和緊張局勢,用法律途徑控訴就已經足夠,只是這樣的手法不能讓這些和他有不同意見的異議分子除根,其實是擔心春風吹又生!因此敬愛的前首相,這是您自己遺留下來的“豐功偉績”,不留下civic right給我們,就只留下了這些遺毒!

看到馬哈蒂的膽大包天,或許有人的反應是“好!罵得好!” ,在馬來西亞這種政治氛圍裏終于有人敢站出來批評了。但是也有另一部分的人,感到無奈,無奈與一個老人家用他大半生來建築一個符合“馬哈蒂理想”的國家,又用他剩餘的歲月來對自己的心血做駁論,開始不禁想問“首相你這樣累不累啊!”,或許對他本人而言,他一生當中都是在做同一件事情,就是鞏固自己的權威,只是在朝廷在民間,方法有別而已。不管想法是前者抑或後者,大家都認爲馬哈蒂有改變,但我卻覺得他仍然是以前那個馬哈蒂,即使他現在正抨擊政府,他仍然是那個只希望自己的意見被世人取納的蠻橫之人,只是過去他設下了很多的惡法作爲他言論與思想的護身符,而現在反被這些護身符所限制時,他唯有對此進行攻擊而已。

不過 ,認真想想,爲什麽會有前者那部分人的想法,爲什麽不是全部的人都應該有後者的想法?因爲在馬哈蒂時代,有勇氣像他一樣站出來抨擊的人,要嘛就沒有任何媒體能作爲其抨擊的管道,要嘛都把發表以後的餘生花在牢裏了。他是否真的良心發現,這已經不是重點了,畢竟他老人家已經82嵗了,自己做過什麽而忘記了也很正常啊!但是如果他的抨擊真的能讓馬來西亞有所改善,何樂而不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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