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February, 2006

紀曉嵐與康熙~人治法治辯

Monday, February 27th, 2006

康:朕有個治國理念想不清,你來幫我理清一下。

嵐:遵命,皇上請說

康:人治和法治,何者為最好的治國方法?

嵐:皇上, 法治也

康:怎麽說?

嵐:法治更爲穩定,更能避免很多人治的主觀偏差,所以較討人民喜歡。

康:那你說說看,朕是否以法治為治國理念?

嵐:那當然, 皇上如此英明,向來都以法治囯

皇上聼了心頭一陣歡喜,但是卻難以理解,紀曉嵐的説法, 把眉頭一皺。。。紀曉嵐立刻會意過來,點頭表示,正要解釋。。。

“皇上英明,頒佈各種法律來治理國,像是大專法令,出版與印刷法令,内安法令等等。雖然皇上治國的法制都是惡法也,雖然這些惡法,導致學生希望給于社會關懷被止;記者成天憂慮筆下新聞而嚴重患上憂慮症;人民爲了維護自己的權利而被逮捕;人民是叫苦連天阿!”

皇上聼后, 怒氣衝天,紀曉嵐見狀,停住了嘴,是圓場的時間。Show time!

嵐:但是皇上請息怒,您那法制最強的地方是什麽您知道嗎?

康:說!

皇上火氣慎重地丟下一詞!

嵐:就是人民有再多的不滿都被你那英明的法制給堵住了嘴巴!

紀曉嵐還真是朝廷命官,圓滑説辭,解讀一套官方説辭。

誰能說他錯?

Thursday, February 23rd, 2006

    宗教的神聖不能戲弄,我們都心裏有數,如果對於沙拉越論壇報、光華日報夜報以及新海峽時報的“懲罰”都誠心爲了尊重各大宗教,手段或許錯誤,但是那份心意是值得贊許的。

    馬來西亞真有對宗教如此地尊重?馬來西亞的各大書局年前的暢銷排行榜,還不是國際鼎鼎大名的小説家- Dan Brown 的《達文西的密碼》, 殊不知此書對基督教諸多質疑, 爲什麽當時就不攔下了這種不尊重他人宗教的小説。或許你有很多的理由,讓他進入市場,因爲它只是一本小説 。但是這本小説“虛構”的内容都是引經據點, 但那份先知漫畫也只是一則漫畫, 需動怒龍顔 。

    或許對於宗教你有不同的看法,認爲不管是以任何的形式都不能侮辱宗教。其實,這點看法我和你並沒有出入, 我痛恨侮辱宗教的人,尤其那些心裏只能維護阿拉或耶穌,而又耍盡手段侮辱其他宗教, 我最看不起!

    馬來西亞是個宗教自由的國家, 自由的體現,不僅僅限於我允許你的存在而已!今天政府對先知漫畫的譴責,卻又大量引入暢銷書,不就是以貶低他人來擡高自己,這樣的手段,我打從心裏不欣賞!

    到底這樣的漫畫, 他純屬漫畫, 有沒有錯?當中有很多的爭議, 但是它有沒有錯,只有一種人可以說。首先要放下宗教和政治權利的包袱,否則錯的永遠是“新聞自由”而非 “新聞倫理”。因爲以這樣的角度出發,譴責往往要犧牲了媒體,往往把人權和自由往火坑裏推!

    對於阿拉你可以捍衛,但是想到自己宗教的同時,請也想想媒體身為人民喉舌的神聖,捍衛它, 而不要因爲他犯錯就抹殺了他的存在價值。捍衛自己寶藏的同時,不要忘了媒體也是你應有的金條,不能把它拱手相讓。尤其政府不能儅媒體的閻羅王!

飯碗中只有那麽一粒細沙,何須整碗扔了!不要再用那麽多的藉口,把我的飯碗弄翻!

   

秀才遇著兵

Monday, February 20th, 2006

才:大爺,我給你磕頭求求你,不要增加我們的負擔好嗎?

兵:那是為你們好, 想想看,下次你們的子子孫孫就能喝到美味可口的高       品質清水啦

才:我現在是連買個水都付不起錢了,下次恐怕就沒有水喝了!

:那你傢的事啊!

才:但是我是你最親愛的人民啊,你是我們的父母官阿!

兵:我問你,是你的家人能喝水比較重要,還是我大爺的命令比較重要!

:大爺,恕我得罪了,當然是家人比較重要!

兵:爲什麽?

才:大爺,我和你非親非故,談不上那麽重要啊!

兵:大爺明白,那乃是人之常情!所以,對我而言,我賣水的朋友就比你們重要了!

才:。。。